推动浙江叔侄冤案再审检察官:我也曾被冤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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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3月26日浙江张高平、张辉叔侄冤狱案平反之后,很多人都在探寻,那个在背后默默调查并推动再审的驻监检察官是谁?张飚是谁?他在这个过程中付出了多少?
近日,记者赶赴新疆石河子市,征得当地宣传部门和石河子市人民检察院的同意,采访了老检察官张飚。
他一度因为牵挂张氏叔侄案,而夜不能寐;为了探查真相,他甚至前往杭州重走张氏叔侄案发当晚走过的线路。
如今,在张氏叔侄冤狱案平反的时候,退休在家的张飚却选择了低调。即便面对记者,他也多次表示,他只不过是做了自己应做的本职工作,“我不希望大家知道我”。
本报记者周喜丰实习生刘沪真新疆石河子报道
初涉冤案
“张高平眼神很期待,有射出光芒的感觉”
潇湘晨报:你是哪天知道张高平、张辉平反了?当时什么心情?
张飚:宣判那天,他们给我打电话,我高兴、激动得都要哭了。
潇湘晨报:还记得第一次见张高平吗?张飚:他说自己是冤枉的,一直在喊冤,不减刑、不喊报告、不承认自己是犯人,有点桀骜不驯的感觉。但是,他对检察官特别尊敬,有什么话他都愿意跟我们说。他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法律会给我一个公正的结果。眼神非常期待,有射出光芒一样的感觉。
潇湘晨报:他在监狱里有没有闹过?
张飚:就是顶撞干部,没闹过。我跟他谈了好多次话,安抚他,一定要遵守监狱里的秩序。该申诉申诉,但你既然在监狱了,就要遵纪、守法。我说,如果你不这样做,会影响很多犯人。
潇湘晨报:你什么时候找他做过详细的谈话笔录?
张飚:2008-2009年之间。他是2005年过来的,我是2007年驻监的。我真正跟他接触是在外地,那时候,他们在额尔齐斯河修水利工程,干警反映张高平抗拒改造,我听到了,我的同事就找他谈话去了。后来,同事退休,我接任他的工作,才真正接触到张高平。
潇湘晨报:那你又是什么时候发现这个案子有很多疑点?
张飚:我给领导汇报以后,就开始调查。首先是针对“袁连芳”这个人展开调查。2008年底,我往杭州市检察院监所科打电话,他们说有这个人,最后把袁连芳的资料、判决书都寄来了。然后我通过公安机关的网络,把袁连芳的大头像调出来,又给(马廷新)那个案子的案发地,河南鹤壁检察院监所科打电话,把袁连芳的大头像,还有我的、不同人的混在一起,让他们拿去给马廷新辨认。他们一查没有这个人,我又打电话给浚县检察院监所科,那个田科长很热情,我给他也寄了一份大头像,请他去找马廷新辨认。寄去以后,马廷新一眼就把袁连芳辨认了出来,他(田科长)感觉事情就大了。
着手调查
五次给浙江方发函,并打电话敦促调查
潇湘晨报:给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院长陈云龙写信大概是什么时候?
张飚:2009年吧。我没跟他提袁连芳,我只说张高平这个案件存在非常多的疑点,希望能够引起你们的重视。当时我已经满58岁了,还有2年就要退休,退休之前想说这个事,希望引起领导的重视,然后把张高平的基本情况介绍了一下,提出了一些意见,指出证据上存在的一些问题,附在了申诉材料里面。申诉材料里有张高平的申诉,有我们的谈话笔录,还有一封信。
潇湘晨报:调查过程中,发过几次函?
张飚:5次,包括申诉和调查材料。浙江省检察院和浙江省高院,都寄。我们写一份函件,盖上公章,然后附上申诉材料和调查笔录,是很正式地、按照工作程序走的。我们的调查工作受到一定的地域限制,毕竟是跨省的,案发地不在石河子。我们只管做好本职工作,通过不断沟通,促进他们对这个案件引起重视。
潇湘晨报:当时一直没回应?
张飚:我还打了电话,往浙江省检察院控申处打。他们有关人员听到以后,就说收到了收到了,根据工作程序,已经移送到省高院了。他们也主动打了一次电话过来,说已经将你送来的有关张高平的申诉材料,移交到浙江省高院立案庭。后来又没有信息了,这时候我就面临着退休了……
潇湘晨报:所以你心里面还是有点着急?张飚:着急,一直挂念这个事。退休以后,我给张高平的哥哥张高发打过电话,希望他赶快申诉,去走一走。我鼓励他,一定要坚持,砸锅卖铁你都要坚持下去。
潇湘晨报:有没有过要放弃的念头?
张飚:没有放弃过。我一直都是坚持的。潇湘晨报:最早媒体曝光时,当时案件还是悬而未决的。
张飚:等待相关部门的判决结果,需要一个过程。我小时候被别人冤枉过,那时七八岁,邻居种了西红柿,有一天,有几颗被人摘掉了,有人说是我偷的,邻居把我叫过去,我的眼泪夺眶而出,止不住地流,被冤枉的感觉特别特别痛苦。我今年都63岁了,为什么能把它记住,就是这个回忆给我带来了极大的伤害。一旦被别人冤枉,那种痛苦感终生难忘。
驻监工作
“像聂海芬这样的人应清除出我们的队伍”
潇湘晨报:我听说,为了查这个案子,你去过案发现场?
张飚:那是2011年,我当时退休了,正好有一个机会到杭州,我就特别关注张高平(当年)过收费站的那条路。我坐车来回两次,发现过收费站时间很短,而且,当时张高平他们还停车了。我还留意,作案地段不好停车,车流量特别大。还有一个疑点,民警让他辨认现场,他无意中发现现场上方有探头。张高平的意思是,如果有探头,可以看到作案过程。
潇湘晨报:你在驻监这段时间,接触到各种犯人,你对他们是怎样的情感?
张飚:犯人毕竟是违反国家法律的,是国家打击的重点对象,如果对他们太仁慈了,也是对被害人的一种亵渎。对他们既要严厉,也要尊重,虽然他们是犯人,但也有生存的权利、劳动的权利,还有尊严。比如,你不能因为他是犯人,就让他洗袜子、洗裤头,这种做法是要坚决打击的。
潇湘晨报:你对刑讯逼供怎么看?
张飚:法律有规定,不允许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张高平提到并向我们展示过胳膊上被烟头烫伤的痕迹,至于这痕迹怎么来的,具体情况我们不太了解。
潇湘晨报:对当年那些办错案的人,比如聂海芬,你觉得应该怎么处理?
张飚:这样的人应该清除出我们的队伍,越少越好。客观地讲,我们工作中也有失误,但我觉得这种失误是越少越好。那么如何做到越少越好,还是要高水平,没有这个水平,你别干这个事儿。
潇湘晨报:为他们洗冤了,是什么感觉?张飚:我觉得很正常,因为这是我们的工作职责。不管是我,还是别的检察官,都会这么做的。不冤枉一个好人,不放过一个坏人,这就是检察机关的工作宗旨。打击犯罪,保护无辜,都是我们的工作任务。国家赋予我们检察机关的职责就是法律监督,我们要对得起这个称号。如果没做好,我倒觉得很亏欠。
司法建议
申诉渠道有时石沉大海,需要完善
潇湘晨报:石河子监狱驻监检察官是你一个人吗?
张飚:按照编制来说,一个监狱必须配备两个检察官,但目前人力不够,条件达不到。我们在监狱设了一个检察长信箱,挂在每个监狱的大门口,服刑人员有什么诉求、想要求会见等等,写个条子放进去。我们每个星期过去,打开信箱,然后找过来谈话,这样,就建立了一个沟通渠道。
潇湘晨报:监狱里有一些申诉的人,作为检察官,有这个职责代为反映?
张飚:对。监狱里有五六百人,但真正喊冤的就那么一两个。有认为自己判重了的喊冤,但真正说我没干这个事,像张高平这样的,很少。
潇湘晨报:申诉的程序是什么?
张飚:首先,向我们投诉,我们审查之后做一个谈话笔录,因为申诉材料写得很简略,我们谈话时,一些细节要询问,谈完后,签好字,确认笔录无误。然后,我们把他的申诉材料和谈话笔录一并按照检察机关相关规定,属于范围内的,你可以查,但新疆的监狱服刑人员,不是当地的人,审查起来就比较困难,卷宗的主卷不在我们这儿。我们就先审查,发现有疑点,按照工作程序,科里、院里给个意见,跨省的应该反映给上级检察机关,由他们来协调,把有关资料寄过去,由案件当地的主办方来审查。
潇湘晨报:但这样的话,效率就比较低了。
张飚:难度比较大。张高平这个案子,最终的审查不在我们这儿。而且,即便是审查,我们也没有这个权力,因为我们毕竟是市级检察院。因为这个案件有判死缓的,必须是省一级的检察院来审查。所以,张高平的案子,从我们发现到提交(申诉材料),这个工作程序非常漫长,而且相对来说,不太畅通。
潇湘晨报:那你认为,在申诉渠道方面,还有哪些方面需要改进的?
张飚:首先在法规上,诉讼通道如何调整好,就是要有去有回,可是有时候有去无回,石沉大海,我就想通过什么渠道,立法机关能够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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