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8部门联手行动 专项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
5月7日,记者从有关会议上了解到,宁夏工商行政管理局、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监察厅、卫生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广电局、新闻出版局、通信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主要针对宣传包治百病、冒用公众人物形象和名义、夸大产品功效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较大的违法医药广告。
据悉,此次专项行动集中整治时间为4月25日至7月25日,各有关部门将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广告监管分工原则,对辖区内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以及大型门户类网站、搜索引擎类网站、医疗药品信息服务类网站、医药企业及医疗机构自设网站,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宣称具有治疗作用的保健用品广告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查处使用医学专家、患者、科研机构等名义证明疗效或者保证治愈,以及冒用公众人物的形象和名义做宣传;涉及医疗技术、诊疗方法、疾病名称、药物以及使用绝对化用语的;宣传包治百病、适合所有症状以及治愈率的;夸大产品功效,宣传保健食品、保健用品、消毒产品具有治疗疾病作用;利用医药资讯专版、专题节目和新闻报道等形式,以专家讲座、医学探秘、患者讲述用药治病经历等方式,变相发布医药广告,推销医药产品与服务;未经卫生、食品药品监管和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查或者核准,非法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等典型违法行为。
此外,为确保监管到位、杜绝有案不查以及行政执法不到位等问题,对疏于监管、失职渎职等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记者 姜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