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建立首都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
2013年4月18日下午,北京市卫生局召开卫生法制监督暨食品安全标准工作会议,强调要以“能力提升年”统筹全年工作,坚持依法行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发展首都卫生法制监督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体系,有效保护人民群众健康。
会议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执法监督机构扎实抓好卫生法制监督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度建设。要着眼于建立健全卫生法规体系、卫生标准体系、卫生监督体系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积极推进卫生立法、普法、学法、执法,提高首都卫生工作的法制化、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要采取上下结合、群专结合、惩防结合、疏堵结合、平急结合等综合方法,加强卫生法制监督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
今年卫生法制监督和食品安全标准管理的工作重点是强化体系,提升能力,规范工作,保障安全。在卫生法制工作中重点推进《北京市院前急救条例》、《北京市社区卫生服务条例》、《北京市控烟条例》的立法工作;在卫生监督工作中重点加强基层派出机构建设,提高监督覆盖面和监管频次,强化主动监管效果,健全卫生监督协管员和信息员制度,大力推进电子监管,着力提升医疗执法监管能力,探索监督员职衔管理制度,加强信用管理,主动披露监管信息,健全群众和媒体参与监督工作的格局,形成各方合力;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中重点推进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建立专家学者参与标准管理的工作机制,启动地方食品安全标准起草工作,做好指导和服务于食品企业的工作。
会议动员和要求全市卫生监督系统要积极参与防控人感染H7N9禽流感工作,落实依法防控的原则,力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食药总局有关司局和北京市卫生局的有关领导出席会议并讲话,全市16区县卫生局和监督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