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 (记者魏铭言)2013年全国共有125起媒体报道的性侵女童案例,平均每3天就有一起曝光案例,受害者8-14岁居多。
今天开幕的全国政协会议上,3位政协委员将提建议,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落实四部委意见,出台权威的防性侵教育教案;完善立法保护,废除嫖宿幼女罪等。
性侵儿童教师犯罪最多
昨天,“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女童保护座谈会”召开。会上公布的《2013年儿童安全教育及相关性侵案件情况报告》显示,2013年以来,性侵儿童的恶性案件在全国各地呈持续高发状态,2013年全年被媒体曝光的案件高达125起,平均3天就曝光一起。其中,受害人群呈现逐渐低龄化趋势,尤其以8岁到14岁的小学生居多。
在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件中,教师是曝光最多的犯案群体,达到33起;校长作案达到10起,列第三位,官员作案达到6起。
逾六成孩子不知性教育
调查显示,仅17.58%的孩子知道什么是“性教育”,60.88%孩子不知道何为性教育。在“女童保护”项目访问的114名教师中,45.13%从没有对学生开展过性教育。在902名受访家长中,对孩子进行过性教育的仅占35.92%,没有的达64.08%。
委员建议
安全教育应纳入义务教育课程
与会专家学者、政协委员建议,将儿童安全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让“安全教育第一课”作为小学新生入学第一课。
女童保护项目的调查报告显示,82.89%的家长支持学校对孩子进行性教育;87.72%的教师认为,有必要将“性教育”强制纳入九年义务教育课程体系。
去年9月,教育部等四部门下发《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指出“要通过课堂教学、编发手册等形式开展性知识教育”。
但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经过专家撰写、科学论证的全国性防性侵教材教案,这一领域在全国仍是空白。
委员呼吁“废除嫖宿幼女罪”
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和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曹义孙都建议:废除嫖宿幼女罪。朱征夫认为,嫖宿幼女罪是将幼女作为“卖淫女”身份处理,这是对幼女的极大侮辱。同时,嫖宿幼女罪其实规避了对“轮奸”的认定,成了犯罪者的“免死条款”。
近年,我国已发生了数起适用嫖宿幼女罪造成负面影响的案例。2013年7月,最高法答复代表建议时表示,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希望能与各界共同推动全国人大法工委尽快立项废除该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