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中国社会老龄化不断加剧,失独引起的养老、精神孤独等问题也愈显突出,迫切需要完善对失独父母的扶助机制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李松
“孩子走了,我们还得痛苦地活着。尤其是每到节假日,看着邻居家子女回来热热闹闹,而自家却无比冷清。”杨苏(化名)对《瞭望》新闻周刊记者说完这番话,短暂沉默后,眼里显得异常茫然。
这是杨苏失去独子五年以来,第一次鼓足勇气面对媒体采访。现年58岁的杨苏,原是北京某高校的一位校级领导。2008年,20岁的独子死于车祸后,心灰意冷的杨苏辞去领导职务,做了一名普通老师。
“孩子离去后,我把自己封闭起来,精神几乎崩溃。”杨苏说,“想到自己老无所依,常会陷入莫名的恐惧和绝望。”
从中国传统来看,中国人最主要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但是对于失独父母而言,这“最主要”的养老方式化为泡影之后,加之年龄偏大,已失去再生育能力,他们的未来由此充满了诸多不确定因素。
本刊记者连日调研发现,由于中国社会老龄化不断加剧,失独引起的养老、精神孤独等问题也愈显突出,迫切需要完善对失独父母的扶助机制。
失独危机初现
在中国,失独父母现象有着独特的历史因素。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中国独生子女政策开始严格执行,独生子女家庭数量不断增加。
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计划生育对中国人口问题和发展问题的积极作用不可忽视。据新华社2011年底报道,研究表明,计划生育使中国人口数量缩减了约4亿,将“世界70亿人口日”推迟了5年。
但是,计划生育也带来了失独问题,且随着首批独生子女父母步入晚年,这个问题日趋凸显。据原卫生部发布的《2010中国卫生统计年鉴》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新增7.6万个失独家庭,全国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已超过100万个。而一些人口学家以此推算,中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1000万。
一些重大自然灾害,更使失独父母数量激增。据报道,在2008年汶川大地震中,有6000多对父母在地震中失去了自己的独生孩子,灾后政府给他们再生育一个孩子的指标。但遗憾的是,有1/3的母亲却没能再生育。
从本刊记者调查情况来看,失去独生子女后,失独父母往往会遭遇诸多现实困境。尤其是独生子女因病去世的父母,最先面临的是经济困难——他们为了给孩子治病,往往倾尽所有,以致债台高筑。
山东社科院人口所所长崔树义关注失独父母这一特殊群体已有十几年的时间。他的调查结果显示,50%的“失独家庭”经济困难,20%的“失独家庭”靠低保生活;在“失独父母”中,有50%的人患有慢性疾病,15%的人患有重大疾病,60%以上的人患有不同程度的抑郁症。
“独生子女寄托着整个家庭的希望和未来,许多家庭一个独生子女支撑着父母和父母双方的父母,一旦失独,对父母和家庭的打击可想而知。不少父母为此陷入精神抑郁,自我封闭的状态。”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所王俊秀副研究员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对于那些40岁到70岁之间的失独父母,灾难降临时,这部分人多数生育期已过,再生育已很困难。”王俊秀说,“由于生活成本提高,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病无所依、老无所养’成为了失独父母心头的一片阴霾。”
“更严重的是,失独还会引发一系列负面连锁反应。比如夫妻之间会互相埋怨,感情可能破裂,直接导致家庭瓦解。”王俊秀说,“对许多父母而言,一旦失去子女且生育无望,将陷入极度的精神危机和生活危机之中。”
风险性就在于唯一性
“由于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有效地控制了人口增长,才有了这些年的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但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失独父母的产生也成为一种历史必然。”北京印刷学院人文社科部孟庆春教授接受本刊记者采访时表示。
早在2004年,杨晓升的报告文学《只有一个孩子》就曾引起关注。在这部书的封面上,书名与副标题“中国独生子女意外伤害悲情报告”相呼应,阿拉伯数字“1”上被打上了一个删除符号,让人直接感到独生子女一旦发生意外,其父母将会陷入无法想象的悲哀和黑暗之中。
目前,中国已进入人口“低生育率、低惯性增长和老龄化加速”的时代,并形成了脆弱的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北京大学人口所穆光宗教授也一直坚持认为,独生子女家庭本质上是风险家庭,风险性就在于唯一性。
事实确也如此。由于独生子女往往寄托着父母几乎全部希望,加之当前对失独父母扶助政策不完善,不少独生子女父母总担心孩子出意外,以致任何有风险的活动都不许孩子参加。由于孩子缺乏正常的磨练,出现身心日益脆弱,缺乏独立处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等一系列严重问题。
更有甚者,有些父母为减小失独风险,不惜代价地超生,从根本上挑战计生基本国策。“我之所以愿意被巨额罚款也要超生,最主要是怕失独的不幸发生,会让自己的晚年生活过得很惨。”一名超生者如此说。
在现实中,老人入住养老院需要由担保人签字。因为老人会面临各种风险,比如生病等情况,而这些风险是需要老人的担保人和养老院共同承担的。如果失独没有子女做担保,入住养老机构都会遇到困难。
本刊记者采访过程中,就有不少失独父母坦承,失独后空虚感和绝望感都很深重,以致想过自杀。“很后悔年轻时,没有千方百计再生一个。尽管这样做意味着失去工作,以及被处以巨额罚款。”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独生子女家庭结构很脆弱,必须解决好失独问题,否则将会从根本上动摇计划生育国策的落实。
亟待构建民生关怀体系
近年来,作为一个社会特殊群体,失独父母越来越受到社会关注,国家对失独父母的扶助力度也在不断加大。2007年,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在全国10个省市试点,并逐步向全国推行。
当前,北京、重庆、广东等地对失独家庭均有不同数额的补助。作为中国首批特别扶助制度试点地,重庆市率先出台了“失独家庭”特别扶助金制度。目前,独生子女死亡家庭父母每人每年可得到3120元扶助金。
2012年,北京市人口计生委陆续向失独家庭发放“暖心卡”。据介绍,未来三年,政府将通过“暖心计划”,每年为每位失独者出资2800元,购买包括养老、医疗、意外险、人寿险、女性安康险在内的综合性保险。
目前,对失独父母的保障救济,还存在一些明显的制度欠缺。2001年底颁布的《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规定,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但是,对于这个“必要的帮助”,不但缺乏标准,且哪些职能部门负责,如何实施,也均缺乏详尽的规定和操作细则。
另外,现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制度规定,49周岁以上的失独父母才能获得特别扶助。而现实中,不少失独父母在三四十岁,甚至更早的时候孩子就意外夭折。在他们最感孤立无助的时候,却得不到国家的“特别扶助”。这种制度上的“盲区”,无疑是救济制度的一大缺陷。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中国在持续推进对失独父母群体的关注,但主要还偏重于经济扶助。失独父母生活面临多重问题,仅靠经济补助并不能解决。更何况,目前各地对失独父母补偿金额偏低,难于解决失独父母的养老问题,更无法弥补失独父母情感上的空缺。
“失独父母最大的痛苦,还是要面临没人照料的困境和精神上的孤独。”王俊秀说,“但是目前,中国社会还缺乏对于失独父母的心理救助机制。”
从目前来看,国家层面还没有专门针对失独父母的制度化帮扶措施,各地措施存在形式单一、政策不衔接、标准低、可持续性不强等问题。政府有必要建构失独父母民生关怀体系,给他们营造一个关爱的社会环境。
制度救济之路
可喜的是,对失独父母不论是养老,还是精神抚慰,扶助正从国家层面不断展开。2012年9月20日,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在基本民生保障工作发布会上表示,下一步将统筹研究失独家庭养老问题,可拿“三无”老人做参照。当前“三无”老人、农村“五保”老人均由政府供养。
2012年,中国计生协启动15个项目试点,指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在经济补助、生活帮扶、心理疏导、养老关怀等方面出台了系列措施。2013年将把项目试点扩大到全国49个地市。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各级政府应该大力完善、推进失独父母扶助制度,从根本上解除失独父母的各种现实困境。
“中国已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王俊秀认为,“无论是建立救助基金,还是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为失独父母进养老院提供畅通绿色通道,等等,国家均已完全具备了较好的物质经济基础。”
“政府应用社会抚养费,建立失独保险和计划生育失独基金,来优先用于失独父母。”在王俊秀看来,这不仅能帮助那些陷入养老困境的失独父母,而且也能使社会扶养费体现出“取之于超生,用之于失独”的本质属性。
“对失独父母的扶助政策,应该是全方位的、系统的。”王俊秀建议,可对失独父母进行分类指导,对于经济困难的,让他们老有所养、病有所医;经济能力较强的,可重点在精神慰藉上予以帮助,比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对他们开展心理辅导、家庭护理、陪伴、临终关怀等多元服务。
多位受访专家建议,政府通过有偿购买的方式,聘请专业的心理医学专家组建专门的失独父母心灵疏导队伍,定期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心灵交流,以“一对一”帮助排解心理压力和痛苦。
但从以往情况来看,相比职业化的心理辅导,有共同经历的失独父母之间的相互安慰和相互关心,可能更容易被接受,政府可在这方面加以积极引导。目前,有些地方失独父母就自己组建互助群体,比如北京“新希望家园”、上海的“星星港”、武汉“温馨港湾”等均是失独父母的民间组织。
“对于失独父母来说,养老、医疗等物质保障很重要,但精神抚慰更不容忽视。因此,针对失独父母,有必要在财政支撑下,建立起心理治疗机构、社区、政府等多方共同参与的精神救济机制,并将其落到实处。”孟庆春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