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桥头镇公安分局两名协警黄显军与刘键都很郁闷,因为在当地镇党委书记家的老屋值守时,他们私摘了几十颗荔枝,因此被以“违反纪律”为由开除。镇党委书记这间没人住的老屋,7年来,公安分局一直在此设点,每天派人24小时值班。桥头镇党委书记莫厚良得知情况后,跟分局领导说,“摘几个荔枝没有什么大不了,批评教育一下就可以了,没有严重到要开除。”他要求分局重新安排两名协警的工作。(《广州日报》6月18日、19日)
乍看这新闻,最初还觉得这莫书记宽宏大量,细嚼新闻却发现其中有许多不大对劲之处。
作为一个镇级领导,其老屋无论是否有人居住,有什么权利享受警方24小时值守?而且这种值守长达7年之久,这也是前协警黄显军的工作年限。不知7年前黄显军被警方招为协警,是不是就为了专门值守这位镇党委书记的私家庭院?7年来警方为此到底花费了多少公帑?身为领导干部的莫厚良,对于这样的荒唐安排,7年来为何会习以为常?当年到底是谁作出这样的荒唐安排?这类荒唐安排到底只是个案,还是当地的一种潜规则?此事件平息之后,当地警方是否还会安排协警继续专门为莫厚良无人居住的老屋值守?对于这样的权力滥用现象,当地监管部门到底是一直蒙在鼓里,还是熟视无睹?对于此次媒体曝光,当地监管部门到底是选择充分尊重莫厚良的个人意见,还是彻底调查并迅速纠偏呢……
很遗憾,从公开渠道看不到当地就此事有任何表态。在当地监督部门的无视与失语下,只见莫厚良个人的“仁慈”,以及当地警方落实领导意见所做的“善后”工作。无论当地如何“善后”,无论莫厚良个人表现出怎样的“领导风范”,如果没有监督部门对此事来龙去脉的彻底调查,对公权私用现象的彻底纠正与严厉问责,问题的根本症结就不可能真正排除。显而易见的是,包括当地监督部门在内,我们只能成为这场荒唐闹剧的被动“看客”。
常见我们的监督部门一再强调,所谓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严惩不贷。7年来,莫厚良老宅被警方安排专人值守这里面到底有什么故事,不能就这样继续不明不白、耗费公共资源下去,必须让监督部门真正履职尽责,较一回真碰一回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