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扶摔倒老人被指是撞人者 目击者称没碰上
79岁的彭老先生说,他是被范女士撞了才摔倒的;36岁的范女士说,她是出于好心才上前帮忙。而交警部门调查的结果是:无法核实,建议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这件事到底是咋回事?
当事女士:做好事竟惹上麻烦
事发路段在阎良区人民路与科研巷丁字路口,路西侧有一个比地面高出十厘米左右的下水井盖。4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彭先生准备从人民路往科研巷拐,范女士带着孩子从科研巷往人民路上拐。“我真没碰上他,他摔倒时我离他还有几米远,中间还隔着下水井盖。当时老人跌倒后准备自己起身,但根本起不来,我看了就赶紧上前问他要紧不,还准备扶他起来,老人就让我帮忙通知他的家人。我先后拨了四个电话,包括急救电话。”范女士说。
当时现场围得人很多,但没有其他人上前搀扶,还有人劝她不要管,但她压根没多想。“后来老人家属来了,我本来想跟着去医院,有几个人就对我说:家属都来了,再说人又不是你撞的,你去干吗呀?”范女士说,觉得路人说得有理她就没跟去,但没想到做了好事居然惹上麻烦。
当事老人:她把我撞出一米远
事情已过去快一个月,受伤的彭老先生已出院回家。昨日,彭老先生说:“我没想讹她,当时她的车前轱辘撞到我的车架子还是链壳上了,把我撞出了一米远,我左边屁股着地的。她过来对我说‘叔叔对不起,你能起来不,我扶你起来。’当时我根本就起不来,就让她帮我通知我的家人。”彭老先生说,后来他拉住对方不让走,问她打算怎么办,“她说还是先看病,我上急救车时,让她跟我们一起去,她说随后就到,但后来就一直没出现。”彭老先生说,在急救车来之前他还听到范女士给她老公打了一个电话。
范女士的老公王先生,正好是彭老先生所住医院的医生。“当时我爱人给我打电话时我正在做手术,随后回过去才知道这个事,我爱人是出于好心让我照顾一下,后来我就去看了老先生,没想到知道我的身份后,老先生的儿子直接就冲我喊‘你媳妇呢,她把我爸撞了跑了’。随后我打电话又详细问了我爱人,觉得这事恐怕要说不清,就报了警。”
目击者:两人离得挺远没碰上
5月20日,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向两位当事人出具了调查结果通知书:因双方当事人均未在事发现场报警,经核查无法证明双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存在,建议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4日,记者走访事发路段寻找目击者。一位常年在附近摆摊的摊主说,“事发时我没看到,是后来才过去的,我看到时,两辆自行车离了好几米远呢。”
两位当事人都住在科研巷内的同飞小区1522栋楼,小区内很多居民都知道这件事。跟两人同住一栋楼的一名先生说,当时他骑车跟在彭先生身后几米远,“没碰上,我看得很清楚,两人一个在大井盖子这边,一个在那边,怎么可能碰上?那女的是去帮忙的,后来她还要跟着去医院,我劝她不要去。”这名先生很确定地说。同在小区居住的李先生也是目击者之一,他也说看得很清楚,两人确实没碰上,李先生还表示如果需要作证,他一定会出面。
在采访中,跟两位当事人在一栋楼上的赵师傅说,去年他骑车时被一个孩子撞倒头出血,围观的人都没人敢扶他,当时就是范女士送他去的医院,还帮他通知了家属。
交警大队: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对于交警大队出具的这份通知书,当事双方都表示不能接受,他们都认为目击者那么多,事情真相可以调查清楚,为什么不能有个干干脆脆的结果?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惠警官说:“我们在事发现场贴了公示寻找目击者,也在网上贴出寻找目击者的通知,民警在走访时,群众都表示是事发后才聚到现场,并没看到事发一刻,我们没有找到直接目击者。那个路段的监控并没有开启,我们走访时也问了附近商户,都没有监控。”
记者提出有多名目击者愿意出面作证时,惠警官表示,调查结果已出,如果双方有异议也有证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本报记者 肖琳
当事女士:做好事竟惹上麻烦
事发路段在阎良区人民路与科研巷丁字路口,路西侧有一个比地面高出十厘米左右的下水井盖。4月30日上午11时30分,彭先生准备从人民路往科研巷拐,范女士带着孩子从科研巷往人民路上拐。“我真没碰上他,他摔倒时我离他还有几米远,中间还隔着下水井盖。当时老人跌倒后准备自己起身,但根本起不来,我看了就赶紧上前问他要紧不,还准备扶他起来,老人就让我帮忙通知他的家人。我先后拨了四个电话,包括急救电话。”范女士说。
当时现场围得人很多,但没有其他人上前搀扶,还有人劝她不要管,但她压根没多想。“后来老人家属来了,我本来想跟着去医院,有几个人就对我说:家属都来了,再说人又不是你撞的,你去干吗呀?”范女士说,觉得路人说得有理她就没跟去,但没想到做了好事居然惹上麻烦。
当事老人:她把我撞出一米远
事情已过去快一个月,受伤的彭老先生已出院回家。昨日,彭老先生说:“我没想讹她,当时她的车前轱辘撞到我的车架子还是链壳上了,把我撞出了一米远,我左边屁股着地的。她过来对我说‘叔叔对不起,你能起来不,我扶你起来。’当时我根本就起不来,就让她帮我通知我的家人。”彭老先生说,后来他拉住对方不让走,问她打算怎么办,“她说还是先看病,我上急救车时,让她跟我们一起去,她说随后就到,但后来就一直没出现。”彭老先生说,在急救车来之前他还听到范女士给她老公打了一个电话。
范女士的老公王先生,正好是彭老先生所住医院的医生。“当时我爱人给我打电话时我正在做手术,随后回过去才知道这个事,我爱人是出于好心让我照顾一下,后来我就去看了老先生,没想到知道我的身份后,老先生的儿子直接就冲我喊‘你媳妇呢,她把我爸撞了跑了’。随后我打电话又详细问了我爱人,觉得这事恐怕要说不清,就报了警。”
目击者:两人离得挺远没碰上
5月20日,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向两位当事人出具了调查结果通知书:因双方当事人均未在事发现场报警,经核查无法证明双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事实存在,建议双方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4日,记者走访事发路段寻找目击者。一位常年在附近摆摊的摊主说,“事发时我没看到,是后来才过去的,我看到时,两辆自行车离了好几米远呢。”
两位当事人都住在科研巷内的同飞小区1522栋楼,小区内很多居民都知道这件事。跟两人同住一栋楼的一名先生说,当时他骑车跟在彭先生身后几米远,“没碰上,我看得很清楚,两人一个在大井盖子这边,一个在那边,怎么可能碰上?那女的是去帮忙的,后来她还要跟着去医院,我劝她不要去。”这名先生很确定地说。同在小区居住的李先生也是目击者之一,他也说看得很清楚,两人确实没碰上,李先生还表示如果需要作证,他一定会出面。
在采访中,跟两位当事人在一栋楼上的赵师傅说,去年他骑车时被一个孩子撞倒头出血,围观的人都没人敢扶他,当时就是范女士送他去的医院,还帮他通知了家属。
交警大队:双方可向法院起诉
对于交警大队出具的这份通知书,当事双方都表示不能接受,他们都认为目击者那么多,事情真相可以调查清楚,为什么不能有个干干脆脆的结果?公安阎良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惠警官说:“我们在事发现场贴了公示寻找目击者,也在网上贴出寻找目击者的通知,民警在走访时,群众都表示是事发后才聚到现场,并没看到事发一刻,我们没有找到直接目击者。那个路段的监控并没有开启,我们走访时也问了附近商户,都没有监控。”
记者提出有多名目击者愿意出面作证时,惠警官表示,调查结果已出,如果双方有异议也有证人,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本报记者 肖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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