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12岁女孩“嫁”给28岁男人(2)
二人开始提出离婚。
2008年,两人协议离婚。大女儿小丹抚养权判给爸爸王阳,小女儿欢欢则跟着妈妈黄梅。离婚后,黄梅准备带着欢欢到黄果树风景区一家餐馆打工。得知妈妈和妹妹要走,小丹哭着央求黄梅带着她一起走。
“我真没有能力抚养两个孩子。”黄梅不得不只带女儿欢欢离开,小丹只有跟着爸爸王阳生活。由于王阳常年在外打工,小丹一直跟着爷爷奶奶住在一起。
“我经常给她买一些衣服寄过去,有时间也给小丹织毛衣,但还是觉得很对不起她。”有时候,觉得小丹不太喜欢衣物,黄梅也会买一些玩具寄过去。“一个会眨眼的洋娃娃。”
“我恨妈妈。”而小丹嘴里始终重复这句话。小丹口中对黄梅的“恨”,从她带着小女儿欢欢离开时就存在了。
离婚后,黄梅很少见到小丹,母女之间的隔阂越来越大。在黄梅看来,对小丹的愧疚实在太多。在她的印象中,真正带着两个女儿一起出去玩的次数只有一次。而且只是在离家不远的一个公园里。
因为小女儿监护权判给黄梅,与小女儿生活在一起,这让小丹觉得黄梅“不要自己,只要欢欢”。黄梅说,这应该是小丹“恨”自己的原因。
2013年1月,黄梅接到母亲病危消息后,立即赶到家中照看。第二天早晨,母亲就因病去世了。
母亲的葬礼,在一周后举行。葬礼结束当天,刚刚哭完的黄梅还没有缓过神来,从邻近陇脚乡大坝村赶来参加葬礼的王大民把黄梅叫到一边。“嫂子,我跟你说个事情,小丹被卖到岩脚寨去了,嫁给一个28岁的男人,你一定要想办法把她救出来。”
这个叫王大民的男人是黄梅的小叔子,女儿王小丹的亲叔叔。
贫穷:跟着爷爷奶奶吃不饱饭?
一幢破旧房子,倾斜地立在一个山坡上。
房子由6根腐朽的木头支撑着,用竹子编成的墙上,出现无数个透光的窟窿。房子上,一个红底白字的牌子,挂在大门的左上方,牌子上是当地农村信用社印上去的“信用户”,字体粗大显目。
这里是六枝特区陇脚乡大坝村。这幢房子,正是小丹爷爷奶奶的家。
家里空无一人。邻居说,小丹的爷爷奶奶一大早就出门了。
小丹的爷爷奶奶年纪都很大。爷爷已经70多岁,且腿脚不好,常年杵着拐棍。奶奶有60多岁,身体也不怎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