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嫩模诉遭林建名公司强制续约:觉得像在坐牢
搜狐娱乐讯 据香港媒体报道,早前曾暗示无意续约大名娱乐的赵硕之,日前愁爆现身中环一座律师行林立的商厦,事后她接受本报专访直认是就与大名的合约问题征询律师意见,她除哭诉指遭公司单方面延长合约五年犹如坐牢,更表示公司指如要解约,要赔偿在她身上投资而损失的40多万,她说︰“为什么要我赔!”
靓模鼻祖赵硕之早前出席活动时表示与所属公司大名娱乐的经理人合约已完结,并暗示续约机会不大。日前下午,硕之现身中环一座律师行林立的商厦,着便装的她边行边讲电话,似心事重重。
与公司关系僵
事后硕之接受采访,她承认当日上律师楼是就合约事宜征询律师意见,直言与大名娱乐关系非常僵,之前拉锯时更零工作。她说:“其实上一个工作已经是上年9月舞台剧,最大因素是同公司未倾好合约问题。”其后她称大名娱乐是未经其同意自动续约:“之前的合约无自动续约条款,只是说完约后,如果有几间公司想签我,他们有优先权谈续约。我之后只收到张公司的通知书话会同我续约,还会谈新合约,我在上面签名只代表我知道他们想同我谈,但之后就没有再签其他文件或合约,但公司就单方面说我是他们的艺人。”
硕之续哽咽谓︰“我觉得被人欺骗好难受,如果真系要续约,起码大家要谈好条件,但现在公司就无故加五年。我当林生(老板林建名)是爸爸,但为什么这样对我!”其后她指公司表示若解约要赔40多万:“他们不放人,说如果走要赔40几万,我觉得法律途径是唯一方法。”
大名娱乐发言人强调当初与硕之签的经理人约,当中列明五年死约完结后,公司有优先权决定是否与艺人续约,若公司有意继续合作,新约便将生效,年期为五年。该发言人指:“我们之前已发信通知硕之有兴趣同她合作落去,硕之也在通知书上签名。根据硕之第一份同公司签的经理人约,这份通知书度一签名,新约就自动生效。”发言人续指她未签新约的原因是尚有细节未倾妥:“有的细节想同老板林生亲自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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