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电视虚假广告四大陷阱 明星代言遭夸大宣传
据报道,今日(3月15日)是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日,也是俗称的“打架日”。著名爆料人长春国贸在博客上曝光了电视虚假广告中的四大陷阱,其中,明星代言广告遭到违规宣传也是一个普遍现象。
原文如下: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等13部门联合发布《2013年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明确在今年要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和违法问题易发多发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以及收藏品、招商加盟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坚决遏制严重虚假违法广告屡禁不止、重复发布的现象。今天,在2013年3.15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长春国贸独家揭秘电视广告中的四大陷阱,希望广大观众避免上当,同时也希望主管部门及播放这些虚假广告的电视台能够本着对观众负责的态度,对这些坑爹的广告进行清理。
1.明星代言广告的违规宣传
此种广告由有一定知名度的明星参与代言,但在广告中却对产品进行夸大宣传,以医生、专家、患者、公众人物 等形象做疗效证明。近日,有观众发现由陈宝国、德德玛、张铁林、雷恪生、谢芳等明星先后参与代言的鸿茅药酒广告中,宣称能治风湿、类风湿、关节炎;颈椎病、腰椎病、颈肩腰腿疼、骨质增生、骨质疏松等骨病;冠心病、脑血栓、动脉硬化等心脑血管病、中风后遗症、老年痴呆等;尿频尿急、耳鸣眼花、失眠健忘 、精力不济、疲软乏力等;食欲不振、腹胀反酸、便秘腹泻、消化不良、慢性胃炎肠炎等;头昏头痛、手脚 冰凉、虚汗多喘、妇女更年期综合症等多种疾病,简直就是包治百病的神酒。而在经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数据库,鸿茅药酒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15020795。另据该药品说明书介绍,该药品儿童、孕妇禁用;阴虚阳亢者禁服;肝肾功能不全及酒精过敏者禁服。服用该药品时应注意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他泻火及滋补性中药;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 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服药7天症状 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应咨询医师或药师,但在广告中对这些则只字不提。类似虚假夸大的广告还有相声演员郝爱民代言的乌发产品、相声演员刘伟代言的降糖产品、主持人那威代言的治疗肾病药等。
2.卡通频道诱孩子打声讯电话牟利
2013年1月16日下午,长春国贸发微博:有朋友上个月的电话单上多了100多元的168信息费,原来是孩子看卡通频道的宣传后拨打的。长春国贸怒斥湖南金鹰卡通频道和广东电视台嘉佳卡通频道在没标注收费情况下以小礼物诱骗孩子拨打3块钱一分钟的声讯电话。此微博发出后,不少网友深有同感。网友cocosfarm抱怨道,“金鹰卡通太坑爹,用有奖问答的幌子吸引小孩子拨打168电话,声讯电话里还一直提醒不能挂电话……一个月抢了我1000多的电话费!太缺德!”而当有记者致电金鹰卡通频道总编室时,得到的答复竟然是:电视台不可能没有广告,孩子拔打产生高额话费,怪你作家长的监管教育不到位。对此,长春国贸也咨询过律师,律师认为作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儿童是动画片的主要受众,商家诱使限制行为能力人参与交易不合法。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此行为进行制止。此外,限制行为能力人的行为是无效或必须监护人追认的行为,所以儿童拨打声讯电话形成的合同是无效合同。如果能证实确是儿童拨打了声讯电话并产生费用,此交易就属于无效,商家收取的费用不应受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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