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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三姐妹失踪碎尸案”凶宅开售


       南宁市公安局今天上午10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发生在今年2月的南宁市“三姐妹失踪案”成功告破,犯罪嫌疑人兰某已于4月25日被公安干警抓获。
  今年2月12日,家住南宁市西乡塘区的覃女士向公安机关报案,称其三个妹妹在2月10日晚失踪。2月16日,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在良庆区阳光新城小区后发现有几包散发恶臭的物体,民警查看后发现包中所装的是被肢解的尸块,经法医鉴定,这些尸块为失踪的三姐妹。
  南宁市公安局副局长梁树章介绍,犯罪嫌疑人兰某今年24岁,跟三姐妹同住在南宁市嘉洲华都小区,今年过年回家时,因工作及生活等方面的原因,被其父母责怪,于是产生了杀人泄恨的想法,并将目标选定为同住一小区的覃氏三姐妹。


2月22日,南宁一条房产中介信息在网上传开了,因为这套位于嘉州华都小区的房源信息是这么描述的:“事先声明死过人,震惊南宁的"三姐妹碎尸案"的房子……”是房产中介真讲诚信还是想借此炒作?这套房子有人敢买吗?本报“南国网事”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网议:

  这叫凶宅,谁敢买?

  这条网上中介信息通过微博转发后,大家议论纷纷。

  @一米阳光:卖家挺诚实的。

  @火星人:房东确实够郁闷的。当初应该要兰新诚赔偿房东才行。

  @火哥:(发生过“三姐妹案”)这个盖不住的,还不如先讲清楚。

  @小猪:这种叫凶宅吧?是我的话,绝对不买。

  @大李菜刀:卖可能难卖出去,但租给别人作货仓可以吧。附近有大菜市和建材市场,个体老板多,不会太介意。

  中介:

  说明实情后,咨询电话多了

  这条中介信息是否真实呢?这套房的房主是谁呢?

  记者联系上了中介梁小姐。她说,这套房子并不是“三姐妹”租赁的那一套,是兰新诚的家。2009年,兰新诚令人发指地在杀死三姐妹后,在这套房子里,对她们的尸体进行了处理。房屋是兰的父亲出钱购买的,兰属于共有人。2009年7月一审时,法院认为兰新诚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且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判处死刑。2010年7月,兰被执行死刑后,房屋便由其父亲继承,所有权全部转到其名下(但随后的采访发现,这个说法存在偏差)。

  梁小姐说,这套二手信息已经挂了一年多,因为价格低,前来咨询的人很多。但是一听说发生过“三姐妹惨案”,客户都拒绝购买。为此,一个月前,她在房源信息上加上这么一条特别说明。本以为咨询电话会减少,没想到反而多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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