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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大学生猥亵10岁男童2年 被判4年半

  原标题 [东莞男大学生猥亵10岁男童2年 被判4年半]

  南都讯 记者韩成良 通讯员廖蔚 大学生竟然猥亵10岁男童长达两年。近日,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6个月。

  据介绍,2010年5月,王某在东莞某学院读大学期间,以辅导功课为借口,认识了居住在学院、出生于2000年7月的小鹏。后王某以给零钱、给手机玩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小鹏到教学楼的男卫生间内,通过抚摸生殖器等方式猥亵小鹏。王某于2011年7月毕业后留在东莞工作,但持续回到东莞某学院找小鹏。据警方披露,自2010年下半年至2012年12月期间,王某先后猥亵小鹏十多次。

  2012年12月23日10时许,王某再次回到学院找到小鹏,并将其带一卫生间内猥亵时,被小鹏的母亲带人将其当场抓住。当天12时许王某被警方带走。

  在日前的不公开庭审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王某行为已构成猥亵儿童罪,且猥亵儿童多次,应从重处罚,结合被告人自愿认罪等其他犯罪情节,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四年6个月。宣判后,被告人王某表示考虑是否上诉,目前案件仍未过上诉期。

  法院分析认为,儿童猥亵案也常发生在熟人之间,家长监护职责不到位是一个重要原因。法院建议,父母要加强孩子自我保护意识和性安全教育,要让孩子懂得对任何人都不能盲目听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