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潍坊9项规定减负 小学不得组织期中考试
小学只组织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期中考试。11日上午,全市规范中小学考试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工作会议召开。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日前,潍坊就规范义务教育阶段的考试管理做出9项规定,对规范日常考试、规范统考行为、考试收费管理、考试方式多元化等九方面提出要求。
在规定中,潍坊严格规范日常考试,日常考试包括学科单元测验和期中、期末考试。其中,期中和期末考试,由学校根据教学安排在学期中间和学期末放假前一周自行命题并组织实施;小学只组织期末考试,不得组织期中考试。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不得统一组织面向学生的期中、期末考试。严禁学校、年级统一组织周考、月考。
《规定》中要求要严格招生考试管理,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就近免试入学,不得举行和变相举行选拔性考试。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全部采用电脑派位等方式录取新生,不得以任何考试、考查等选拔性方式以及查看各种标志性成果和竞赛成绩来录取学生。杜绝乱收费,除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其它任何考试、考查等不得向学校和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5月底前,各县市区将与各义务教育学校签订规范办学行为落实“减负”要求责任书,并建立对本行政区域内所有义务教育学校的“减负”工作考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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